FIAR020010090应收单债权转移

债权转移是将原对A的债权转移为对B的债权。而且仅仅用来处理转移到B,但是B并没有付款的情况。对于债权转移并且B已经付款的情况,可以放在结算中进行处理。

只有审核并且未完全锁定的应收单才允许进行债权转移。

用户选择一张应收单,点转移按钮,系统弹出目标应收单,供用户修改。

修改时,控制往来户与源单往来户不相同。并且,控制应收金额只能改小不能改大。

生成的应收单的是否转移生成标记记为“是”。

回填原应收单的锁定金额,生成目标往来户的应收单。

回填原应收单的锁定金额。在审核生成的目标往来户的应收单时,再核销原单。债权转移不提供反核销功能,由用户删除生成的应收单来反操作。如果生成的应收单已经审核,则不允许反操作。只能通过红冲原单,然后再对红冲单进行转移来进行反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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