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准则成本法下,被投资公司通过维护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,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盈余公积抵销分录。
提取盈余公积明细字段说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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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项目 |
类型 |
说明 |
是否必录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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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提取日期 |
日期 |
提取盈余公积的日期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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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公司 |
字符 |
F7所有实体财务组织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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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币别 |
字符 |
下拉选择币别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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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提取类型 |
字符 |
下拉选择“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”、“ 提取法定公益金”、 “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”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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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金额 |
数字 |
提取盈余公积金额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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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对发生在首次投资后且在当年的提取盈余公积抵销,首次投资前的提取盈余公积不抵销录。
在金蝶EAS主界面,选择〖财务会计〗→〖合并报表〗→〖系统设置〗→〖提取盈余公积明细〗,打开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如图所示,在该界面可以进行新增、修改、删除等操作。

1、新增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单击工具栏的新增【
】进入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新增界面,如图所示:

2、修改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先选中所要修改的项目,选择工具栏中的修改 【
】,进入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编辑界面中,直接进行修改即可,然后进行【保存】,单击返回【
】;
3、删除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先选中所要删除的项目,选择工具栏中的删除
【
】,系统自动提示信息:“是否确认删除?”单击【确定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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