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ICPRT010160提取盈余公积明细

新准则成本法下,被投资公司通过维护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,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盈余公积抵销分录。

提取盈余公积明细字段说明如下:

序号

项目

类型

说明

是否必录

备注

1

提取日期

日期

提取盈余公积的日期

 

2

公司

字符

F7所有实体财务组织

 

3

币别

字符

下拉选择币别

 

4

提取类型

字符

下拉选择“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”、“ 提取法定公益金”、 “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”

 

5

金额

数字

提取盈余公积金额

 

仅对发生在首次投资后且在当年的提取盈余公积抵销,首次投资前的提取盈余公积不抵销录。

在金蝶EAS主界面,选择〖财务会计〗→〖合并报表〗→〖系统设置〗→〖提取盈余公积明细〗,打开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如图所示,在该界面可以进行新增、修改、删除等操作。

1、新增
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单击工具栏的新增【】进入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新增界面,如图所示:

2、修改
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先选中所要修改的项目,选择工具栏中的修改 【】,进入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编辑界面中,直接进行修改即可,然后进行【保存】,单击返回【】;

3、删除

在“提取盈余公积明细”序时簿,先选中所要删除的项目,选择工具栏中的删除 【】,系统自动提示信息:“是否确认删除?”单击【确定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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